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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景炒鸡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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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2-19 23:41:00
IP属地广东
本帖最后由 zm24120 于 2011-12-19 23:48 编辑
本帖未规定的内容请参看远景论坛管理章程
一、总则
1.本区只提供交易信息发布平台,任何参与交易的人员只代表个人,本区及本论坛
不参与一切个人交易事务。
2. 网络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任何风险由交易当事人自行负担,本区只能尽量对不和
谐因素进行处理或修正,并不能保证一切交易信息的真实性,本论坛及其管理人员
不承担任何保障性责任。
3. 本区不提供中介交易服务,版主或其他熟人担保属个人行为,不代表本区或本论坛。
4. 本区不保证能对任何交易物品的真伪,质量及买卖双方等进行准确甄别。交易双方
需慎重行事。本区对于交易物的价格只做引导,不对价格做强制规定。
5. 任何通过本信息平台进行的交易最好通过淘宝等交易平台完成交易,以确保你的合
法利益。任何先款或者先货的行为本版一律不提倡,且先款和先货产生的纠纷不允
许发纠纷帖。
二、细则
(一)发帖资格要求:
1.任何人不得在本区各版发帖出售国家法令法规禁止销售或者私人贩卖的产品,
如:仿真枪械,电视卫星接收系统,管制刀具等等,违者一律删帖并封ID。
2.不可利用马甲或冒充他人发布任何影响交易的言论,若导致不良后果,马甲
账号将永久禁言,主账号将视影响程度处罚 。
3. 论坛暂不允许商家组织,发布团购活动,发现相关内容一律删帖。
4. 预定、代购等非现货形式的交易帖一律禁止在发帖
(二)交易相关
关于主题:
1.在本区发帖需严格遵守版块分类,【数码交易】版仅支持数码相关的物品交易。
2.发布交易主题帖必须内容完整,并按照规定格式
(详情请参看:https://bbs.pcbeta.com/viewthread-953132-1-1.html)
3.本区交易帖支持淘宝、拍拍、易趣等交易链接,支持留手机号、QQ、非详细
地址等联系方式。但交易帖不允许发布其他交易平台的链接与QQ群号码(违
反一律删除)。QQ、淘宝店地址等类似联系方式可以放在个人签名中。鼓励
尽可能将联系方式放入签名,方便景友联系。
4. 严格禁止顶旧帖行为(交易完成或者超过两个月的帖子)。
(注:本条规定不限制硬件交流区的精华帖。)
5.发帖图片必须是当前主题出售产品实物图或者相关资料图,禁止引用其他非自
己商品图片。(违者删帖处理)
6.本区奖罚制度请参看:https://bbs.pcbeta.com/viewthread-907808-1-1.html
关于回帖:
1.本区不限制任何不违规议价,所有人都有议价或对价格发表个人看法的权利,
但仍提倡不喜勿议。(不接受议价的请在主题中注明)
2.任何对交易物品正常评论均受本规保护,买卖双方可以在帖内进行正常的辩
式交流。
3.严禁恶意砍价和其他阻碍交易行为。发现任何ID在多帖内不合理的恶意砍价,
查证后封ID处理。
4.禁止恶意搭车销售,支持举报。不限制友善搭车交易,但不支持搭车。
关于纠纷:
在本区进行的交易若产生纠纷,当事人允许在【数码讨论区】发布纠纷帖,
但只提供讨论平台,任何纠纷当事人无权要求版主对纠纷做任何裁决和处理。
细则:
1.商定面交却失约或商定成交卻毁约,被对方投訴,一经证实,
卖方警告一次。
2.超过2次的交易遭投訴并证实对投诉方有利,永久禁言。
3.遭投诉后版主将会PM通知被投诉方,若在7天內未回应并提
供相应证据,則投诉自动成立,被投诉人将酌情处罚
4.投诉时应先说明交易物品、经过等,等待管理人员处理,不得
擅自公布对方的身份资料。(包括姓名、电话、工作单位、照
片、支付宝或Paypal账号等)若通过淘宝交易,请先通过淘宝
申请客服介入处理,待处理结果出来后张贴在论坛,管理人员
将会参考淘宝的处理结果进行相应处罚。
5.投诉双方不得使用任何侮辱语言,若发生对骂,无论哪方有理,
依程度双方进行处罚。
【本规定代表远景论坛官方,是处理和裁决硬件交易区任何事务的首要依据】
远景论坛数码交易区对本规定有最终解释权。
201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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